澳新银行(ANZ Bank)在近日的一项重要裁决中未能推翻指控,法院认定其在2015年进行的25亿美元融资过程中违反了披露法规。这一裁决结束了长达数年的法律争端,联邦法院在此案中支持了企业监管机构的立场。 联邦法院法官Mark Moshinsky在去年作出的判决中指出,澳新银行在2015年未能正确披露其从机构投资者处筹集资金的情况,这一信息对股价具有关键影响,应当向散户股东公开。 此次融资由花旗银行、摩根大通和德意志银行共同承销。 澳新银行随后从散户投资者处筹集了5亿美元,法院认为,若这些投资者了解机构资金的短缺情况,可能会对融资需求产生影响。 尽管澳新银行因违规行为仅被处以90万美元的罚款,但随后该行对裁决提出上诉,辩称资金短缺不会对银行的整体价值构成威胁,也不会对市场秩序和股价造成风险。 澳新银行还指出,资金缺口对其基于现金流和收益等“关键数据”的总体价值没有影响。相较日内交易者而言,这些指标对于长期投资的投资者尤为重要。 值得注意的是,此次2015年的融资正值Shayne Elliott担任澳新银行首席财务官期间,此后他晋升为首席执行官。 此次融资还引发了竞争监管机构对澳新银行、花旗银行和德意志银行及其主要高管的诉讼,但最终该诉讼以失败告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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